首页
> 信息公开 >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> 政策文件 > 其他文件

关于开展在建人防工程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05-08 16:02 信息来源:市人防办(市民防局) 浏览次数:

各人防工程建设相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的重要指示精神,推进我市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,全面夯实现代人民防空体系建设基础,进一步提升我市人防工程建设质量,保障人防工程防护效能,切实落实各主体责任职责,根据国家、省有关人民防空政策法规,结合我市实际和市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,市人防办、市建设局决定开展嘉兴市本级在建人防工程质量专项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范围

本次检查主要针对2020年4月底前未竣工的人防工程,抽查12个项目。(检查项目清单另附)

二、检查内容

本次抽查以单个人防工程为检查单位,重点抽查两个方面内容:

1.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。参建单位资质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是否符合国家、省相关政策法规情况,防护设备分包单位和检测单位是否符合国家、省政策法规情况。

2.人防工程建设实体质量及其控制资料。人防工程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、省相关政策法规、规范图集;人防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、监理细则编制和组织实施;人防工程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人防工程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、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图集等施工;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;人防工程检测机构实体检测质量等。

三、检查形式及日程安排

此次检查形式主要通过现场抽查。分三个阶段:第一阶为现场检查并根据检查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,时间为5月6日至20日;第二阶段为全面整改阶段,对第一阶段检查的问题全面梳理汇总,并根据整改回复情况进行复查,时间为5月21日至30日;第三阶段为总结提升建立长效机制阶段,市人防办和市建设局根据联合检查整改成效,进行总结完善,建立联合检查长效机制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  1.开展在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专项检查,是落实省住建厅、省人防办工作部署的一次重要行动,要实行人员、精力、时间“三集中”,确保领导到位、责任明确、措施有力。努力克服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,圆满完成工作任务。

2.抽查中要坚持深入现场,逐个项目进行核查,逐项填写抽查表格,对存在质量隐患的防空地下室,要进一步查清现状、原因和整改的难易程度,为下一阶段工作开展提供依据。坚持边查边改,注重抽查的工作成效。

3.积极研究改进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办法措施,完善工作制度,建立长效机制,切实保障人防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防护质量。并以此次抽查活动为契机,举一反三,将抽查中的类似问题和整改成效总结提炼,贯穿到日常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当中,逐步建立人防工程日常监督抽查和年度联合集中抽查的长效机制。

联系人:杨树高  

附件:1. 在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行为及实体质量巡查抽查记录表

2.抽查项目清单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嘉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     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   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