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、县(市、区)人防办:
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决策部署,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政策标准,进一步规范我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工作,现将《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工作指导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,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。
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
2019年12月30日
附件: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工作指导意见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