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号
事项名称
决策承办单位
法律政策依据
计划履行程序
计划完成时间
备注
1
嘉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(试行)
市国动办
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《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(省政府令第 337 号)
履行公众参与、合法性审查、集体决策、公布备案等法定程序
2025年12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