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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 “5·12”试鸣防灾警报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5-05-08 11:07 信息来源:市国动办 浏览次数:

根据《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警报试鸣和“十四五”人防警报建设情况自查的通知》(浙融办发〔2025〕10号)的要求,在省国动办的统一部署下,报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准,决定于今年5月12日全国“防灾减灾日”,组织开展防灾警报试鸣活动。试鸣期间,请广大市民注意辩听,不要惊慌,自觉维护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试鸣防灾警报的时间、信号种类:

10:00-10:03,试鸣防灾警报信号(鸣60秒,停30秒,反复2遍为1个周期,时间3分钟);

10:10-10:14,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(连续长鸣4分钟);